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会计基础> 正文

工资费用分配(salary costs allocation)

2002-4-3 9:8  【 】【打印】【我要纠错
    将工资费用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计入产品成本。主要有工资分配的原则、工资分配的对象以及工资费用的分配方法三个问题。

  工资费用分配的原则是:(1)分清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与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工资费用一般都应计入产品成本,但医务、福利人员的工资则应由福利费开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应由管理费开支,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应由销售费负担。(2)应该分清直接计入成本的工资费用与间接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而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应先按不同的间进行归集,计入制造费用,然后与其他制造费用汇总以后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工资费用的分配对象可作如下分类,生产工人的工资应分配给所生产的产品或劳务;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应由各车间的制造费用承担;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应由管理费负担,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应根据成本开支渠道的规定列支。

  由于工资形式不同,工资费用的分配方法也各不相同。现以计时工资形式与计件工资形式分别介绍直接工资费用的分配方法。

  在计时工资形式下,如果基本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则可以将该项工资直接计入该产品成本明细账的“”直接工资“”成本项目;如果生产两种以上的产品,则可以将该车间生产工人的工资按工时比例进行分配后计入各有关品种的成本明细账该成本项目。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计件工资形式下,可直接根据各种产量记录所记合格品数乘以计件单价求得。并将其直接计入各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的“”直接工资“”成本项目。至于计件工人应得的津贴、补贴和非工作时间的工资,一般应按各种产品计件工资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