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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

2002-4-5 10:59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践的经验总结,进行会计核算的规范,处理会计业务的准绳,以及会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为对会计核算的规范,它既是企业等经济单位进行价值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所必须遵循的标准,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又是一个结构严密,体系严谨的科学体系,对所有会计工作具有原则指导意义。它兼具权威必、指导性和操作性,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多层次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愈来愈多的会计规范以会计形式制定和颁布,会计准则逐步成为约束准则权威性地位的确立与不断提高:要么直接由执法准则权威性地位的确立与不断提高:要么直接由执法机构(如我国财政部)领导制定并颁布会计准则;要么由法律(如加拿大的《公司法》)明确会计准则的法定地位;要么由国家最高行政部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授权(或放权)并监督民间机构(如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和公布会计准则。不仅如此,会计准则的制定往往要经过十分严格的程序和步骤,集中代表社会各种利益群体的各方面专家研究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反映修改。此外,由于经济现象与交易行为的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很多国家在制定针对性很强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同时,还十分注重相关理论研究,产在此基础上相应地采纳了一些较为灵活的会计准则意见,从而在相当程序上保证了会计准则作为高层次会计规范的普遍适应性,会计准则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特色也明显。如:在原有会计制度体系仍在执行之中的1992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抽象层次较高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用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并用以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在会计领域,由于历史原因等多种因素,一些国家将领土原则与会计准则、会计概念规范化的要求,会计准则概念的使用正日趋普遍。以及我国统一翻译用语并直接制定会计准则,等等,则无疑为这一发展趋势起了推动作用。

  作为对原有会计规范体系的一项重大改革,我国从80年代开始研究西方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开始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准则体系。该体系从基本准则开始,逐步向通用业务体系。该体系从基本准则开始,逐步向通用业务准则、特殊业务与特殊行业以及特殊经营方式等具体会计准则推进。1993年7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开始实施。该准则对会计准则的基础性规范。自1997年底开始,我国已陆续颁布了一些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后,我国会计规范体系将由原来的以行业管理为特征向直接以企业会计行为为约束对象转化。

  随着会计管理规范化向纵深发展,理论界出现了一种扩大会计准则外延和丰富会计准则内涵的观点,旨在建立对所有会计行为进行直接约束的全方位会计准则体系。该体系包括:1.财务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是基本准则、通用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特殊经营方式准则;2.管理会计准,主要是基本准则、具体业务准则; 3.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通用业务准则、行业准则;4.社会会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通用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5.审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通用业务准则;6.电子计算机会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通用业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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