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在医疗服务经营中带来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要素之一。
内容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它包括货币资金、低值易耗品、药品、卫生材料及其他材料、应收款项等。(2)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为固定资产。它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类。(3)无形资产,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在较长时期为医疗经营与服务持续提供某种特殊权利,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商标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4)递延资产,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它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不能形成固定资产但需在一年以上分期摊销的长期费用等。(5)对外投资,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医院办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一年的为短期投资。
核算 为了管理和核算医院的各项资产,在资产类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应收款”、“其他收款”、“坏账准备”、“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待摊费用”、“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总账科目。采用借贷记账法核算。这些科目的借方登记资产类科目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当期各项资产类科目的累计数。
账簿设置 医院的各项资产科目均使用三栏式账簿进行总账核算,并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进行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