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行业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毕,2007年即将投入使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4号)的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将通过此系统向省级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报备。
为避免重复报送,加重事务所负担,经研究,决定停止使用行业“业务报备管理系统”,事务所不再向协会进行业务报备。同时,北京注协通过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获取相关业务数据,实现资源共享。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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