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市县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最终促进扶贫开发,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确保《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0-2010年)》目标的如期完成。最近,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由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改委联合制定的《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正式出台,从今年开始,省上相关部门将对十个设区市和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和资金使用效果进行指标量化打分考评。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市、县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依据考评内容设定,具体指标为:(一)绝对贫困人口减少进度;(二)低收入人口减少进度;(三)资金到位情况(该指标反映财政国库之间的资金拨付情况);(四)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所辖各县(区)财政预算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情况;(五)财政扶贫资金用于重点村整村推进的比例;(六)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七)财政扶贫资金被查违规违纪情况;(八)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工作完成情况;(九)全市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考评情况。省对各市考评指标为以上(一)至(九)款,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考评指标为以上(一)至(八)款。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实行分级考评和省对扶贫开发重点县重点考评的办法。省财政厅、扶贫办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对各设区市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对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省对各设区市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考评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之后分别计算各市得分,根据不同得分将考评结果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对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考评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之后分别计算各县得分。根据不同得分将考评结果按国家重点县分别划分为五A、B、C、D、E个五个等级。
对各市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评完成后,省财政厅、扶贫办将考评结果报送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各市、县应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需要,我省将逐步探索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结果与扶贫资金分配挂钩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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