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应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查处力度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违反《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将预算外资金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躲避财政监督,造成预算外资金支出违纪违规问题不断增加。省审计厅在国防工办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等4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发现,2003年有285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平均每个单位71万元。道外区审计局对30个行政事业单位中发现,30%的被审计单位存在此类问题,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存储147万元,占违纪资金总额的33%。牡丹江市青少年宫将预算外收入进行公款私存,形成账外“小金库”6.4万元。被隐匿起来的这些预算外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发放职工福利性补贴和招待费支出等。例如,今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全省质量监督系统收取的技术咨询费、各种检测费和其他行政性收费,没有纳入基本账户进行核算和管理,而是用于差旅费、机关经费支出,金额近52万元。依兰县交通运输管理站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将部门行政性收费流入“小金库”,作为提成款直接付给收费员个人达30多万元。这些单位核算预算外资金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预算外收入不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而是挂在往来账上或直接计入其他收入,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形成账内“小金库”,坐收坐支。
二是在账外另设账务核算预算外资金收支,躲避财政监督管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领导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坚持认为个人没有贪污就不是违纪;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同时财务部门没有有效地发挥财务监督把关职能,也是导致“小金库”问题屡查屡犯的主要原因。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要坚决制止和取缔“小金库”,严厉打击、惩治私设“小金库”问题;财政部颁发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同时明确规定: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资金,应当纳入财政管理,归各级人民政府调控使用。审计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结合零基预算改革、部门预算编制、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对“小金库”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切断滋生腐败的根源。
上一篇: 我市提前完成全年财政收入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