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财政部门将全面加强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市财政等相关部门今年起将统筹规划,完善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把所有的政府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全面加强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尽快制定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建立规范有序的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制定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对利用公共建筑物、公共构筑物以及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设置使用权,采用招标、拍卖和其他公平竞争方式进行有偿出让;对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地热和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要严格审批,并按规定标准收取有偿使用费,有条件的还将逐步实行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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