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审计局推行限时审结和送达审计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计效能,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晋城市审计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思想实际,边学边议边改,于日前分别出台了《审计事项限时审结制度》、《送达审计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审计事项限时审结制度》规定,审计组要严格按照审计机关批准的审计实施方案规定期限完成审计;出现无法预见的情况或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须按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要求,经局领导批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后方可延长。《送达审计管理办法》规定,凡在市区范围内的被审计单位,一律将相关资料送达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对送达的资料负有保全责任和保密责任。
限时审结和送达审计制度的实行,有效地避免了工作拖拉、久审不决的现象,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大大减轻了被审计单位的接待负担,对保证审计人员廉洁从审、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被审计单位和各界群众普遍反映,审计机关的工作作风大有改进,进一步树立起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审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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