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审计提出规范预算管理十点建议
建德市审计局在近年来的财政同级审工作中,针对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执行及监督各环节中存在问题,提出财政部门规范预算指标管理“十要求”的审计建议。
一要求报人大审批的年度支出预算指标必须按照“政府收支预算科目”细化到“款”、“项”,改变过去支出预算科目仅到“类”的粗框做法;二要求将上级财政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转换成本级财政部门格式化的支出预算指标单,改变过去以文件代替支出预算指标单的做法;三要求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实行符合“政府收支预算科目”的支出预算指标单管理,并注明预算资金级次(本级、上级转移支付),改变过去资金“切块”下达的做法;四要求动用预备费和新增财力必须先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开具支出预算指标单下达支出预算指标,改变过去下达预核支出预算指标的做法;五要求支出预算执行中,用款部门变动和用款部门支出预算项目变动,必须经财政部门同意并开具支出预算指标(追加、追减)单,改变过去用款部门再次分配预算资金的做法;六要求所有的支出预算指标统一由财政预算管理机构管理并开具支出预算指标单,改变过去财政预算管理机构将预算资金“切块”给其他业务机构并由其代开支出预算指标单而出现预留支出预算指标的做法;七要求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建立按预算部门单位设置的“类、款、项”俱全的支出预算指标动态管理台账,并与国库管理机构和其他业务管理机构共享,改变过去财政预算管理机构管“类”不管“款、项”的粗略做法;八要求国库管理机构必须依据规范的统一格式的支出预算指标单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控制拨款,改变过去用款单请款“有求必应”的现象;九要求年终支出预算指标结算必须与部门决算紧密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年度资金结余交回国库,改变过去指标结算与收支决算“两张皮”的现象;十要求严肃预算内、预算外衔接的综合预算指标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外支出计划的刚性,改变过去预算外支出计划“收支挂钩”的部门利益行为。
建德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审计部门提出的十点建议,并逐步落实到预算管理工作中,使该市预算指标管理日趋规范,支出预算更加透明,指标执行得到有效监督,财政资金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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