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审计机关相继启动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全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审计机关相继召开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对8项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保定市于5月19 日召开了全市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25 个县(市、区)审计局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农业、投资审计工作的主审共 100 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 2005 年全市专项资金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 2006 年专项资金审计任务。为加强对今年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领导,保定市成立了由市纪委领导和审计机关领导参加的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小组。
邯郸市于5月23日召开了2006年全市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8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任务,杨志臣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将这次专项资金审计做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三是要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资金审计质量。全面执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按照“审计精品”的要求和向社会发布审计公告的标准组织实施。审计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即: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揭示问题与提出建议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健全制度相结合。 四是要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石家庄市于5月26日上午召开了全市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杨英波局长在讲话中提出,采取五项措施保证专项资金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位,抓好调度。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同时成立相应机构,由市局统一组织协调工作;二是结合实际,灵活组织,按时完成;三是坚持“六清一加强”原则,做到“两个注重”,即在坚持“六清一加强”原则的同时,要注重案件线索、注重如实全面地上报审计成果;四是掌握政策,讲究方法,搞好协调。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注重区分界限,注意搞好协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五是严守纪律,廉洁执审,落实奖惩。不准以审谋私,坚持依法审计,如实上报,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违反规定、故意隐瞒审计事实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石家庄市审计局除安排对全省统一布置的8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外,还将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卫生专项资金和城建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衡水市于5月30日召开了全市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06年6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张彦和局长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六清一加强”的总体要求。搞清专项资金的适用政策、总量、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讲清审计建议。同时,要努力转变观念,大胆实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效益审计。二是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与各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协调联动,资源共享;建立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对查处违规问题金额、移送案件以及效益审计的奖励力度。三是严肃审计纪律,强化审计责任。参审人员要讲政治,顾大局,遵守审计纪律,遵守保密规定。四是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每一项专项资金审计,都要按照“精品审计项目”的要求和向社会发布审计公告的标准来实施。注意做到“两结合一强化”,即: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专项资金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强化效益审计。
邢台市于5月31日召开2006年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毕世杰局长在讲话中对审计人员提出四项要求:
一要立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加强8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二要强化措施,保证专项资金审计的质量;三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保证审计工作的进度;四要严格纪律,加强督查,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做到“四严格一强化”即:严格审计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强化对各审计组的督查和责任追究。
怀来县审计局在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项目管理部门与资金管理部门审计相结合。针对一些专项资金由财政管钱、有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实际,既审计资金管理部门,又审计项目管理部门,以增强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二是项目实施效果与项目计划审计相结合,看项目是否取得预期的效益;三是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相结合。检查上级部门在资金拨付、管理环节是否及时,有无挤占挪用和滞留专项资金的行为,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合规;四是账目检查与调查走访相结合。达到相互印证,发现线索的目的;五是账户入手与票据入手相结合。检查专项资金运行轨迹及完整性,资金支出与项目的相关度。
安平县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的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对审计部门强化专项资金的审计提出了五条明确要求:
一是基建项目必须通过审计结算,其它项目资金实行专项审计制度。各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必须经审计局进行审计后方可全额拨付资金。二是对使用专项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必须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三是凡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必须在初步验收结束后,15日内向审计机关提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四是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来源与使用、决算编制、价款决算、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各种税金的交纳等情况进行审计。五是专项资金项目的完工结算必须经过审计。未经审计的,不得进行项目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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