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地税部门应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根据省审计厅的授权,黄山市审计局对市地税局200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市地税局固定资产采购除安徽省地税局统一采购的外,其他资产均自行采购。目前,黄山市地税局分散采购固定资产依据的文件是《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有关“固定资产增加的审批权限”的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们认为市地税局在今后的固定资产采购中,应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都要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上一篇: 黄山市审计局为市直机关讲授审计知识
下一篇: 歙县审计局加强对部门罚没收入的管理和监督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