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审计局首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审计决定
近日,和县审计局申请县法院对一单位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实行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并在执行中。该局在审计中发现,某单位借审批之机,以“培训费”名义违规收取9单位85000元,在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了责令限期退还的处理决定后,该单位变相抵制,退还75000元的同时,又以“捐赠款”的名义收回75000元。和县审计局对此作出了全额收缴违规收费款项并处罚款的审计决定。决定生效后,该单位以无钱等理由不履行审计决定,多次催缴无效后,和县审计局遂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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