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财政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就业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对我市今年以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就业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落实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就业政策。
一、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贴息资金的按时拨付截止第三季度末,我市今年新发放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金额3479.5万元,季度末贷款余额为4420万元;新发放微利项目贷款笔数1613笔,季度末未解除还款责任的贷款笔数1860笔;截止本季度末,累计应贴息金额199.5万元,累计已拨付贴息资金293.3万元,本季度末累计结余贴息资金30万元。
为保证贴息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在财政部贴息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市财政从国库借款90万元垫付经办银行,待中央贴息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妥善解决了贴息资金不足问题,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
二、严格审核经办银行上报材料,加强贴息资金管理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着事项的通知》(豫财办金[2006]41号)精神,对各经办银行上报的微利项目贴息资金明细表及微利项目贷款计收利息清单、借款人《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发放凭单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贴息资金按规定用途正确使用。
三、认真调研,加快信用社区建设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郑银发[2006]49号)和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焦作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焦劳社[2006]114号)精神,积极参与信用社区贷款考核奖励措施的拟定工作,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计划将试点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作为考核依据,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好的信用社区进行奖励。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正在对信用社区有关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将信用社区奖励资拨付到位,积极支持信用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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