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调整扶贫小额贷款额度
近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社下达我市2007年度扶贫小额贷款第一批扶贫小额贷款计划14070万元,重点支持省定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文件同时调整了贷款额度,即《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意见》中关于“每户首次贷款原则不超过3000元,续贷的原则不超过5000元,具体金额视项目需要在限额内确定”调整为:贷款额度视项目确定,最高不超过1万元。种养加专业户每带动一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可申请贷款5000元(须有书面带动协议),最高不超过5万元。以县为单位,种养加专业户使用贷款的比例不超过贷款规模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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