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保障又有新举措
为适应农村城市化进程,推进建立和谐新区,加快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年伊始我区在医疗保障政策上又有新举措。
自五月一日我区将正式实施《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将我区原农村合作医疗、征地保养人员医疗,以及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市居民医疗保险四险并轨,从而实现了城乡医疗统筹,完善了各类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200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其中征地保养人员以及低保人员的费用将由财政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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