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出台《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最近,静安区审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委,起草《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经区政府批转在全区执行。《办法》对促进就业资金的账户管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财务管理以及监督形式等作出规定。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分析,进行专项检查。
下一篇: 高邮市马棚镇采纳审计建议 加强预算管理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