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北京市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
抽查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
抽查范围:单位数量不少于参加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总户数的15%,资产额不少于总资产数额的15%。
抽查重点:
资产清查工作是否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
在资产清查工作中是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有无瞒报、虚报现象;
是否按照资产清查结果的批复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建立资产账销案存管理制度;
是否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在处置时有无违规现象;
是否按照审计提出的管理建议进行整改;
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按照资产动态管理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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