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职称改革新举措
21日召开的全省(湖北)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确定了一系列旨在规范管理,提高职称公信度的改革举措。
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逐渐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从而建立事业单位新型用人制度。
今后,除了卫生、教育和农业几个行业外,原则上在县里不设正高岗位、在乡镇不设副高岗位。
从今年开始实行“依岗位设置申报”,即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按岗位比例申报的办法。凡是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核岗的、待聘人员数达到或超过空缺岗位数20%的单位,一般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我省还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申报资格审核制度。今年申报正高原则上不允许突破副高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各类民营企业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或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代理机构或授予代理资质的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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