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经济责任审计探索领导干部“双审计”
今年以来,湖北省红安县经济责任审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探索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增加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内容,重点审查被审计单位进人、用人和人事编制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用权”、“用钱”和“用人”上进行全面监督。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同步进行,由组织、人事、编制、审计等部门人员联合实施,采取离任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全面审计与延伸调查相结合等多种方法进行。离任审计以本届为期限,任中审计以五年为期限,任期超过五年的以最近五年任期为期限,重大问题追溯其它年度和延伸其他相关单位。审计结束后组织部根据审计情况向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反馈审计结果,有问题的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将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审计报告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责任编辑: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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