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告省民政厅和慈善总会救灾款物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近日,黑龙江省审计厅发布一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黑龙江省民政厅和慈善总会救灾款物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省民政厅和慈善总会自2008年5月13日至23日,共接收救灾资金和物资合计24438万元(不含红十字会、社会各界直接汇往灾区款物),其中资金17682万元,物资价值6756万元。上述款物,由省民政厅和慈善总会直接接收12127万元(资金5371万元,物资折价6756万元),由各市地民政局和慈善总会接收汇缴到省民政厅12311万元。截至5月23日,上述款项及物资已汇往和调运灾区合计10590万元,其中资金4100万元,物资价值6490万元。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省民政厅和慈善总会接收资金手续完备,接收程序规范。在捐赠者个人登记姓名和捐赠资金数额的基础上,由工作人员将个人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开具黑龙江省接收社会捐赠款(物)专用票据,由银行委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收款。在接收捐款每日终了,将登记记录、计算机记录、票据存根和实收资金进行核对,以确保捐赠款项准确无误。接收救灾物资管理有序,从审计现场查看,捐赠到省民政厅的救灾物资统一存放在省国家救灾物资仓储中心进行妥善保管,开具票据,登记造册,并根据灾区需要和省民政厅通知分别运往四川和其它部分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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