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民忧 解民困——东莞市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补贴
在全国消费物价上涨的拉动下,2008年1-3月,我市消费物价水平上涨7.1%,其中占总支出约30%的食品价格上涨17.9%.物价持续高位运行,对群众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较大负担。为此,市委市政府于近日决定向我市户籍的困难群众每人发放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补助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一至四级残疾人、孤寡老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户籍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为低保至低保1.5倍间的人员,目前该标准为401元-600元)。补贴资金将待有关部门统计核实补贴对象名单后发放至个人。本次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数额之大在我市尚属首次,发放对象涉及的范围也为历年最广,必将对切实减轻通胀给市民生活带来的困难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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