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我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已转入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省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所在地设区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检查。按照专项检查方案提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全部采购单位的20%,以及所有集中采购机构都必须进行检查的要求,本次检查选取了23个省直单位及省政府采购中心为重点检查对象,被检查单位涵盖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院、高校等。检查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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