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的资产处置审批制度
规定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处置一律实行审批制,凡较大资产处置须报市政府审批。
二是资产处置公开化
采取集中评估拍卖方式,实行“三级公告”,要求拍卖机构把拍卖项目、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媒体上刊登并在资产单位门前公告。“三级公告”使资产处置收益提高了20%。
三是降低资产处置成本
引入多家评估、拍卖机构竞争,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将评估费降低了30%。
四是管好资产处置资金
由资产单位处置的资产处置收益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委托拍卖机构处置的资产收益缴入国库(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全市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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