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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预、决算的管理以及工程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本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预算和决算人员的管理职责及管理要求。
2 管理职责
2.1计划管理部负责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
2.2总工办负责提供现行有效的工程施工图纸,预、决算人员协助总工进行经济技术分析。
2.3参与施工中有关材料的选型,从价格上控制成本。
2.4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深入现场,认真复核签证。做到对工程造价实时、详尽的控制。
2.5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费用超支和节约情况做出分析,提出改进方案。
2.6准确无误的确认工程变更价款,采取防范措施,减少索赔价款的发生。
3 管理要求
3.1工程预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工程造价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从事工程预算工作。
3.2从事工程造价的预算人员必须信守职业道德,不得有 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行为发生。如有违反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制度予以处理。
4 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程序
4.1在项目前期,收集资料,进行费用测算,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4.2前期分析费用最易突破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重点,工程中加以控制。
4.3工程开工前,预算人员依据收到的施工图纸,必须认真审图,按省市有关预算规定,准确计算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等数据资料,为工程招投标提供依据。
4.4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进度要求为材料采购部门提供各项甲供材的品种、材质、规格、数量及型号等各项参数依据。
4.5工程预算人员按省市有关取费标准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正确计算各项费率及工程总价。预算书及工程总价报预算负责人审核后,作为决算依据及合同签订
4.6工程中预算员收到各项变更记录及签证,必须及时准确的予以确认,准确计算出增减的工程量以便决算中正确调整。只有经审核的有效签证单,方可作为决算凭证。
4.7工程预算人员收到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工程决算。
4.8预算人员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决算条例,做好工程量的增减调整工作,甲供材的用量统计及价格控制。并认真做好与施工单位的核对工作。
4.9预算人员按核对后的工程量,套用定额及各项费率计算出工程总价。工程总价经预算负责人审核后作为审计事务所再次审核或财务部核算的依据。
4.10决算额如大于合同额的10%以上,或对决算书有疑义的可委托造价事务所审核,公司按双方约定金额支付酬金。
4.11预算人员必须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种合同、图纸等技术资料收集、分类、编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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