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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卖人的主要权利
①出卖人出卖属于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标的物。
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标的物的,出卖人仍拥有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法律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出卖人享有收取价款的权利。
④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
②出卖人应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及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
③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④出卖人按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在交接标的物前应当提供据以检验的必要技术资料。
⑤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包装义务。
⑥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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