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大力推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编活动
近年来,省级财政对公务用车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保障能力和车况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部门之间苦乐不均、家底不清、超标准配备等情况仍难以有效杜绝,为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安徽省财政厅联合省管局、省监察厅开始着手探索和推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鉴于当前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时机尚未成熟,省财政厅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上,力求通过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取得实效。
从2006年7月份起,安徽省财政厅和省管局联合实行了省直部门车辆年报制度,重新规范和明确公务用车管理的内外部流程,并从今年起正式启动实施了省直部门公务用车定编工作。一是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规范和改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厅〔2007〕14号),与省管局、省监察厅三部门联合出台了《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2007〕100号);二是省财政厅对内部操作流程进行了重新明确,出台了《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财行[2008]311号),努力从经费源头上加以规范;三是在前期基础性工作全部完成的基础上,今年6月份,开始对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实行重新定编,按照“核定编制、持证上岗、编内保障,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现行预算供给政策,对省直99个部门重新核定了编制。经核定,99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808辆,核定编制1466辆,有20个部门车辆缺编,缺编26辆,除公、检、法、司等部门外,有34个部门148辆公务用车被列入“临时编制”,待逐步消化处理,有32个部门核定编制与现有车辆数持平。
为巩固改革成果,真正建立起公务用车定编审批、经费保障、更新处置、维修保险等一条龙服务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省财政厅在定编工作结束之后又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与省管局、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的批复》(财行[2008]1154号),明确从2009年起,对核定为正式编制的公务用车将按照各单位编制内实有车辆数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二是在多次赴外省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实际,选用和修改了一套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软件,目前,所有数据资料的录入和测试工作已基本完成,通过管理软件汇总生成并制发的公务用车编制证也将于近日发放各部门;三是积极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的配套措施,我厅与省管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四家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管[2008]144号),对今后省直部门公务用车的申报程序、编制管理、牌照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上一篇: 全区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布置培训会在上林召开
下一篇: 青海财政下达8200万元支持科技创新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