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区农牧民购买四类家电可享受13%的财政补贴
作为家电下乡推广范围的12省区市之一,内蒙古家电下乡活动将于2009年元旦前夕正式启动。届时,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具有当地农业和牧业户籍的农牧民在购买4类家电产品时,可享受销售价格13%的财政直接补贴。
据自治区有关部门介绍,纳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的产品为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每户每类产品只限购买一台(件),农牧民消费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
据了解,为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内需,在山东、河南、四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推广范围包括试点3省和内蒙古、辽宁等共12个省区市。以上地区农牧民在购买补贴范围内家电产品时,国家财政对照出口退税率,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直接补贴农民,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80%和20%的比例负担。家电下乡推广时间暂定为4年。
责任编辑: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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