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425万元促经济发展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内蒙古用于安排少数民族发展的资金达10425万元,其中国家民委、财政部分配内蒙古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425万元。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和财政厅在各旗县、盟市两级民委、财政共同筛选、把关和上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内蒙古《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操作实施,全年共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32个,资金达10255万元。另外,按照国家民委、财政部和自治区下达的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170万元。
内蒙古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安排使用上,继续做到突出重点。今年共为内蒙古19个边境旗市安排了46个项目、5700万元,给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8个旗市安排了69个项目、1440万元。这些经费已于日前全部下发。
责任编辑: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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