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农合筹资水平补偿比例明年起双提速
新农合实施6年来,筹资总额累计达到64.3亿元,全省已有378万人次获得住院费用补助,补助率也由2003年的27.02%提高到目前的41.4%,农民住院率从2003年的3.5%提高到今年的7%左右。农村群众“小病扛,大病拖”的现状大大改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明显缓解。
据了解,从2010年起,全省新农合制度将发生以下变化:
筹资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20元,明年全部到位。农民个人缴费相应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努力,力争也一步到位,确有困难的县(区、市)两年内必须到位。要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处理好上学、参军、打工等特殊人群的参合问题,特别要保证贫困人口的参合问题,做到应保尽保。需要提醒的是,2010年起,参合农民如中断参合,再参合时要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
住院补偿比例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不少于5个百分点。在保证大病统筹需要的基础上,适度向门诊统筹倾斜,提高门诊统筹水平。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暂不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取消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起付线设定,200元以下的住院费用按乡镇卫生院门诊补偿比例报销,200元以上的费用按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报销。适当调整新农合补偿封顶线,实行以个人为单位封顶,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具体标准各地自行确定,不搞全省统一。各县补偿方案调整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明年元月1日起执行。
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全省争取各县(市、区)均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确有困难的县也要选择一些乡、村试点。没有开放村级报销的,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完成后,要延伸到村一级,实现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的目标。门诊封顶线宜设定在参合交费的2倍以内,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宜设定在40-50%之间。逐步将慢性病的门诊费用报销纳入门诊统筹,比例按门诊标准执行,适当提高封顶线。各地单病种数量至少要达到40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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