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三举措”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绩效
一是发挥科技计划引导作用。今年通过财政983万元科技引导资金,引导企业投入研发资金1.9亿元,投入成果转化资金10.3亿元。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开展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检查,及时纠正整改不规范管理问题2个。三是落实项目实施管理。按照《乐山市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和结题验收,及时鉴定登记项目实施形成的新科技成果。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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