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为推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今后,各地政府采购网站将按财政部关于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业务平台建设的统一要求进行建设,并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管理。
日前,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建设维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目前各地政府采购网站建设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的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已自建政府采购网站的,应将网站建设情况报财政部(国库司)审查,审查通过后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统一管理。今后拟单独建立政府采购网站的,应先向财政部(国库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财政部关于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业务平台建设的统一要求进行建设,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统一管理。
与此同时,为加速推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通知》强调,各地财政部门必须根据“统一开发、统一管理、集中发布、分机维护”的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站的管理,科学合理使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建设维护补助费,切实做好分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地分网站须严格执行中国政府采购网统一域名制度。网站(包括自建网站和虚拟主机分网站)均应按照《关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0]28号)规定的统一域名进行调整,不得采用其他域名。
此外,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工作上,《通知》明确:2009年底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将取消邮件、传真等信息发布方式,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虚拟主机或者信息接口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
上一篇: 中国非制造业经济总体上升
下一篇: 全国用电量增速突破10%回暖态势明确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