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新农合将全面实施门诊统筹补偿
贵州省2010年将扩大新农合补偿范围,在住院统筹补偿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门诊统筹补偿。同时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探索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范围。
贵州省提出,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60元,地方财政6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0元,达到每人每年140元的筹资标准。
到2011年,农民个人年缴费和筹资标准提高到30元和150元。此外,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
责任编辑:雪飘梅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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