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行家电下乡“商审商付 财政结算”兑付
据省财政厅报道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家电下乡工作,方便农民群众领取补贴,最大可能发挥政策的惠民便民效应。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458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省财政厅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商审商付、财政结算”的补贴审核兑付方式,并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商审商付、财政结算”兑付实施方案》。
实行“商审商付、财政结算”的兑付方式后,农民在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即可当场领取由经销商垫付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经销商垫付后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结算。这种方式的推行,真正做到了“即买即补”,极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领取补贴,将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购买积极性,扩大产品销售,同时也将有力促进我省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使我省家电下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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