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设贷款风险补偿金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日前,临安市出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积极性。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对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补偿标准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基数,按本年度月平均新增余额,结合对企业新产品、新增企业和金融新产品的贷款占比确定风险补偿标准,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含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对象)按0.3%-0.5%给予补偿,500-3000万元的企业按0.1%-0.3%给予补偿;担保机构以中小企业日平均担保余额为基数,当年担保倍率3倍以下的部分,按1%-2%给予风险补偿;担保倍率3倍以上的部分,按2%-3%给予风险补偿;当年为本市中小企业担保发生代偿损失的,给予相应补偿,单户担保机构最高总额不超过30万元。
责任编辑:杜楠
上一篇: 鹤岗市财政局促进新农村建设
下一篇: 海宁市全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