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把好“六关”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贵港市从六个方面严格资金监管,使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准确、便捷、足额落实到农户,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发放惠农资金9.38亿元,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一是把好“政策宣传关”,让农民熟知政策,积极参与到资金监管中来。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利用报刊、电视电台连载、传单、宣传栏、公示栏、印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把好“受益对象资格审查关”,确保资金准确到位。严格实施强农惠农资金受益对象资格审查制度,确保公正公平确定受益对象。健全村务公示栏,实施阳光操作。对落实到村的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详细情况在村务公示栏公示,同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乡、村动态跟踪管理机制,一旦受益对象资格或条件改变,即予以相应更改。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把关不严、乱补贴、滥补贴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把好“管理人员选拔关”,切实提高资金管理人员素质。选拔思想政治素质高、自律性强、业务熟悉的同志作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人员。并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廉政讲座等。
四是把好“资金管理关”,杜绝拖欠、克扣、挪用、贪占资金问题的发生。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严防资金“跑、冒、滴、漏”。对于发放到农户的资金,原则上以“一卡(折)通”形式发放;尚未以“一卡(折)通”为发放形式支付的,尽快落实。同时,推广向每户农民发一张“涉农补助资金发放明白卡”的做法,明白告知农户一年应享受的各项涉农资金项目、数额,便于农户与代发机构对账。
五是把好“部门责任关”,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农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县、乡镇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县乡强农惠农资金的收支与农民的受益情况。审计部门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拨付、筹资、使用和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审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出台各项资金监管具体办法,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六是把好“纪检监察监督关”,严肃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涉及强农惠农资金问题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查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办事效率低下,不按时拨付资金等行为,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及时通报涉及强农惠农资金违纪案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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