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县对桥乡四项措施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
一、统一管理。各新农村建设点资金一律打入乡涉农专用账号上,再划入村财乡管帐户上,由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管理,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有利于资金计划使用,专款专用。
二、民主理财。每笔资金支出必须经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签字认可,挂点领导审核方能报销,数额超过1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三、帐号公开。不定期向群众公开建设点资金帐号,说明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给群众以明白,给干部以清白。
四、定期监管。乡成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乡纪检、经管站、财政所有关人员对各建设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截留、挪用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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