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三条措施保证司法救助资金规范使用
为切实抓好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规范管理,德阳市财政局在保证救助资金及时拨付的同时,对救助的范围、标准进行严格审查。一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支付、统一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将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核通过需要救助主体的金额审核无误后再拨付。二是账目明确。对已拨付的资金做到有帐可查,定期与救助委员会核对帐务,做到二者账目一致,在年底及时补充资金,保证下一年资金的使用。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司法救助资金涉及到几个部门,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每分钱都用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2008年市本级共救助62人,发放救助金68.3万元;2009年市本级救助14人,发放救助金49.24万元。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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