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节能环境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为促进品牌带动战略,支持福建省名优、名牌企业做大做强,在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科技厅分别对福建省节能(含节水)、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进行征集、评审工作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会同以上三部门制定了《福建省节能、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建立清单产品优先采购制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时,采购单位要增加支持节能、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的评审因素,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优惠条款,对清单内产品采用加分或价格扣除方式实现优先采购。同时还将建立健全清单的管理机制,持续将符合认定标准的本省产品纳入清单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逐梦
上一篇: 莆田荔城区大力扶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下一篇: 福建平潭财政采取三举措保增收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