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2009年,内蒙古将进一步健全廉租房保障体系和建设力度,并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以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根据内蒙古建设厅规划,2009年,内蒙古将把旗、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积极落实以廉租房实物配租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政策。同时,内蒙古将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全年新建廉租房3万套,建设总面积约135万平方米。
此外,内蒙古还将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与管理力度,确保全自治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占到各盟市住房建设总量的20%。
与住房保障体系相配合,今年内蒙古还将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效率。同时,内蒙古还将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严格要求开发商落实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以增加中小户型住房的市场供应量。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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