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按照国家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清理,重庆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94项,比2008年减少64项,已经重庆市政府公布执行。在中央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中,涉及重庆市应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2项,具体如下:
1、收费许可证费
2、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3、义务教育阶段杂费
4、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
6、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
7、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
8、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9、暂住人口管理证工本费
10、珠算证书工本费
11、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费
12、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工本费
1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
14、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15、工程定额测定费
1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含交通、水利)
17、航海专业培养费
18、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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