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开展“企业服务年”专项行动
自2月初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联合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以来,省财政厅围绕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学习,制定措施,强化责任,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全省“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去。
一是突出一个“早”字抓会议贯彻。厅领导班子成员首先带头学习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全省“企业服务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当前做好“企业服务年”工作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化挑战为机遇,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单位把学习贯彻落实“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发展思路,结合省委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和“双服务”专项行动的要求,切实发挥财政在服务经济和服务企业中的激励、导向和杠杆作用,帮助企业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为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突出一个“严”字抓责任细化。为确保“企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把贯彻落实“企业服务年”活动列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出台《省财政厅“春阳暖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工作要求,同时,将主要举措细分为八项具体措施,每项措施都落实相应的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启动时间,并要求各牵头处室按照统一部署,加强与参与处室的配合协作,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企业举措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整个活动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成效。
三是突出一个“实”字抓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要求,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从清费减负、转型升级、提高效率三个层面出实招,求实效。调整减免企业有关费用。将全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逐步统一降低到12—16%。清理涉及服务业的收费项目,支持服务业发展。严控新增收费项目,加强收费项目公示制。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引导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资金整合、结构优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浙江财政企业信息网,逐步扩大信息网的服务功能。通过《浙江财税与会计》平台,开设财政支持企业政策释疑专栏,加大财政支持企业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服务企业能力。
上一篇: 绍兴市加大弱势群体帮扶力度
下一篇: 镇巴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财政监管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