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出台财政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近日,赣县出台财政等优惠政策直接支持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首次购房,银行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0.7倍执行,首付款一律为20%;购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期限延为30年,并可计算到退休年龄后5年。
二是阶段性调整税费。年内对个人普通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实行减免,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让的即可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的改按其转让收入减去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契税暂按缴纳税款的50%给予补贴。
三是实行货币化补贴。城区规划区内被拆迁户在年内购置住房的,对其拆迁面积以内契税给予补贴;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选择性地发放购房补贴用于其自主购普通住房。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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