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获税收支持
江苏省国税局5月18日发出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办小型商贸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在进行案头审核、约谈和实地查验等规定程序后,对无证据证明企业存在骗取一般纳税人资格行为的,可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举对积极贯彻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意见,支持我省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促进就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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