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8日-26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梅州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梅市财会[2009]6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2009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将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要求;
(三)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
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点原则上设在广州市。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省人事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三、考试报名
我市[包括各县(市、区)]各单位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均向市会计考办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8日至6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梅州市嘉应中路69号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三)报名手续:
申报人报名时应填写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含贴报名登记表的相片)。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09年8月31日。
(四)报名收费:
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
四、考试要求
(一)市会计考办将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手续等有关事项。
(二)市会计考办在接受申报人报名时,应核对其是否符合条件。不能提交证明材料者不得报考。
(三)市会计考办将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等各项考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全国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将及时报告省会计考办。
附件: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