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温津贴须在最低工资外支付
上海市连日最高温度超过38℃。高温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记者7月21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上海市劳动部门及市总工会发布的《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
《通知》强调,各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行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上海市劳动部门提醒,高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包含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责任编辑:暖阳
上一篇: 粮价连涨六个月引发通胀隐忧
下一篇: 淡水河谷与意大利敲定铁矿石长协价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