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 省政府补助三年工资
从今年起,福建将对经济困难县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经费补助。未来5年,每年将有20个县600名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被纳入省政府的补助计划。
此次补助对象以经济特别困难县为主,适当兼顾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远山区。被纳入补助计划的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将由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照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教师工资收入的其他部分由各县级政府承担。教师任教3年期满后,其工资由各县级政府全额承担。
福建省已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但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级财政统发机制,一些经济困难县即使有教师编制,也无力及时补充教师。福建省教育厅表示,这一补助行动将推动经济困难县及时开展教师编制核定和新教师补充工作。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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