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8月10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决定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全区农村普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式启动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聘请袁隆平等13位院士组成自治区主席农业院士顾问团,对我区现行的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进行调整。
会议认为,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中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是树立党和政府形象,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要求。经研究,我区将从2009年10月1日起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现金20元,即每人每月的供养标准达到“50元钱、30斤米、1斤油”以上。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条例和文件要求,足额安排农村五保供养资金预算,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所需资金,确保今年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会议指出,目前在全区农村普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条件基本具备。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保障办法(草案)》对保障标准与对象、申请与审批、保障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学校校舍建设和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决定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完成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主要任务,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会议表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尽快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要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管理原则,明确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单位为学校,安全责任人为校长;要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决定,为加快实施科教兴桂战略,促进我区农业科学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将聘请袁隆平等13位院士组成自治区主席农业院士顾问团,为推动广西“三农”发展出谋献策,提供咨询服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治区主席农业院士顾问团聘任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主席农业院士顾问团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有关问题》。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开垦的征收使用管理,确保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和保护,增强我区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要按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对我区现行的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使用和征收标准等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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