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县城镇老年居民获补贴
南通海安县日前出台《海安县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对该县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城镇老年居民提供社会养老资助。
该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该县城镇户籍、年满70周岁、未享受各级政府发放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的相关生活待遇,其直系亲属应保已保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其本人已参加本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均可享受每人每月30元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今后还将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据悉,此项政策有8000多城镇居民受益。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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