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区县政府超收收入成为人大监督重点
8月18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重庆市实施办法》专题培训班,帮助区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贯彻落实监督法实施办法。
“除按规定安排给地方的税收返还之外,超收收入要重点用于清理债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及安排必需的重点支出,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罗先成在讲解中指出,对于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除了重点审查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等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也是监督的重要部分。所谓预算超收收入,是指预算收入的执行结果超过经人大批准的收入预算数。罗先成认为,这部分收入数额巨大,如何安排使用,显得尤为重要,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学会监督,看紧政府的钱袋子。
此外,罗先成还支招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查监督,通过看资金支出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资金是否及时到位、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合理等环节,把好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关。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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