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加强省直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日前,省厅下发《关于报送省直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函》,要求各部门上报本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情况。此次填报的结余结转资金范围涵盖部门所有银行账户资金和集中支付额度资金,并按资金项目进行统计,由部门对结余结转资金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未据实上报的结余结转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漏报资金原则上全额上缴省财政。此次结余结转统计,便于省财政对省直各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摸底,为不断加强省直单位结转资金的管理打下基础。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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